一、實施目的:
提昇學生對國文詩詞的認識,體會國文詩詞之美,進而提昇國語文表達及運用能力。
二、實施依據: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領域會議紀錄。
三、主辦單位:本校教務處。
四、協辦單位:本校國文領域教師。
五、實施對象:本校在校學生皆可參加。
六、活動辦法:
1. 背誦教材:依本校編選之中國古典詩詞背誦讀本。
2. 背誦進度:依本校每學期訂定之詩詞背誦進度表施行。
3. 由各班國文教師針對每週所選詩詞曲內容,進行詩意講解及情意的引導。
4. 學生每週依進度背誦完詩詞曲內容,由該班國文教師於詩詞教材上蓋章或簽名認證(認證時,請註明日期)。
5. 視情況,於每週上學時間(校門口抽背)或升旗時間,抽每班同學上台背誦,遇雨則抽背場地改為教務處。
6. 建議於每次段考中,對於詩詞之重要注解或克漏字,以選擇或填充等方式出題,出題分數比例不超過15~20%。
七、獎勵辦法:
1. 每學期結束前,全班準時完成「中國古典詩詞背誦」活動者,全班頒給獎狀乙只。
2. 每學期結束前,七(國一)、八(國二)年級個人依進度完成背誦者,由國文教師提出交給教務處彙整,記嘉獎二次。
3. 95學年度八(國二)、九(國三)年級學生分別完成一上、二上及一下、二下者,由國文教師提出交給教務處彙整,記小功乙次。
4. 於本校在學三年期間,完成「中國古典詩詞背誦」活動者,由國文教師提出交給教務處彙整,於畢業典禮增設獎項,受獎表揚。
八、本計畫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