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40156 | 14 十二月,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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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瑞君/台中報導發生在今年九月廿日,三歲陳姓男童被悶死在娃娃車內的慘案,台中地方法院十三日二度開庭審理,不倒翁托兒所園長許瓊鳳、司機翁秋華、隨車老師林美華和帶班導師卓孟媛四人痛哭,當庭向男童父母握手致歉,林美華還下跪請求原諒,最後雙方以男童的死亡日為紀念,九百廿萬元達成初步和解。
距離第一次開庭已經近兩個月的時間,男童昶昶的母親林慧真即將臨盆,挺著大肚子還是執意要到法院,手機中所儲存翻攝昶昶的照片就是陪伴她的最大安慰,彷彿昶昶一直在身邊,不曾走遠。
第一次開庭時,承審法官要求雙方律師在開庭後針對和解金討論,但是雙方一直談不攏,昶昶父母堅持要以九百廿萬元(九月廿日)這個有紀念意義的數字為賠償金額,被告律師則以一次給付七百萬或七百五十萬元一次解決。林慧真受不了這樣的煎熬。她說,昶昶的生命不是拿來喊價,只好交給司法來定奪。
和解看似陷入僵局,昨日開庭時,翁秋華等四人仍認罪、低頭不語,法官詢問昶昶父母願不願意和解?願不願意原諒他們?林慧真說,如果達成和解,代表願意原諒他們,也願意給予他們緩刑。
雙方當庭協議,理賠金額維持九百廿萬元不變,其中七百萬元或七百五十萬元(包含保險給付三百萬元)一次給付、剩餘二百廿萬元或一百七十萬元由四人平均分擔,分五年捐款給兒福機構,為避免四人未持續捐款,緩刑期限也拉長至最長的五年期限,雙方達成初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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