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14, 2023,08:14
一、申請資格:
(1)設籍彰化縣滿6 個月,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學校(含補習學校),家境清寒
之在學學生。
(2)一般學科、綜合表現、藝能科成績均達60 分以上,品行端正,素行無不
紀錄及評語者。(需附前學期成績證明單)
(3)助學金核定順序原則如下:(需附證明)
(一)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長身心障礙,致影響就學者。
(三)家庭遭遇變故,致影響就學者。
(四)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屬實者。(由導師在申請書上審查認定之)
三、補助金額:國民中學每名新臺幣2,000 元整。(補助名額5人, 超過5人申請,以較少申請助學金者優先錄取,其次依成績)
四、申請表10310-教育基金會國中小申請表.doc,煩請自行列印。
五、校內申請截止期限:112年9月20日(三)中午截止,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