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25, 2020,13:17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每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綜合表現無小過以上紀錄者
2.繳交文件:申請書(請至教務處索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清寒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或導師出具證明)、上下學期成績證明、獲選的學生須完成心得300~500字及感謝卡,以上資料缺一視同放棄。
3.繳交期限:10/5(一)中午前
4.備註:(1)本校名額1名,(2)獎學金金額由基金會另外公告((3)本獎學金統一於12/13(日)下午2:30~5:30音樂會後發放,請申請學生務必全程參與音樂會,屆時需由學生親自前往領獎,領獎地點: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