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22, 2020,14:22
1.申請對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其他公費獎學金、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者。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或學校證明)
3.繳交期限: 10 月 19 日(一)中午前
4.備註:(1)國中組全縣共220名,每名獎學金5000元(2) 實施要點.pdf (3)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