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三月 05, 2020,10:09
1.申請對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低收、家長身心障礙、其他變故經導師證明)、學期成績6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者。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清寒證明(低收、身心障礙或導師證明)
3.繳交期限: 3 月 25 日(三)中午前
4.備註:(1)每名獎學金2000元(2) 彰化縣教育基金會助學金-實施要點.pdf (3) 彰化縣教育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