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二月 27, 2020,10:39
1.申請對象:新住民子女且具有下列其中之ㄧ條件:
(1)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90分以上、無重大違規紀錄
(2)清寒獎學金:學業成績70分以上且具有低收或中低身分證明
(其他申請類別請詳閱獎學金計畫第五點)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領取)、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需有記事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中低或低收證明)
3.繳交期限:3 / 20 (五)中午前
4.備註:(1)全校共2個名額,每名獎學金5000元整 (2)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獎學金計畫.docx (3) 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獎學金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