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三月 11, 2019,09:43
1.申請對象:一、二、三年級在校清寒學生
2.申請標準:
(1) 中/低收入戶 或 經導師認定具清寒具體事實者
(2) 一年級 : 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無任何記過或缺曠課紀錄
二,三年級 :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5分以上、無任何記過或缺曠課紀錄
3.繳交文件:申請表 ( 請至教務處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 、 成績證明、清寒證明、綜合表現紀錄表
4.繳交期限:3/18(一) 放學前
5.備註:
(1)每名獎學金3000元整(2)8043-周黃彩紅教育基金獎學金實施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