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二月 25, 2019,09:21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學業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需達80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領取)、學生證影本、成績證明、綜合表現紀錄表、清寒證明(中、低收證明或家長身障手冊或導師證明)
3.繳交期限:3/11(一)放學前
4.備註:(1)每名新台幣2000元(2)本校名額共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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