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21, 2018,13:58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學業成績80分以上(體育成績需達80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索取)、學生證影本、成績證明、綜合表現紀錄表、清寒證明(中、低收證明或家長身障手冊或導師證明)
3.繳交期限:10/5(五)中午前
4.備註:(1)每名新台幣2000元(2)本校名額共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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