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01, 2017,16:34
1.申請對象:須同時具備(1)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2)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在85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表、師長推薦書、學生證正反影本、成績證明、清寒證明、個資同意書(請至教務處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
3.繳交期限:9/15(五)放學前
4.備註:(1)經審核通過每名獎學金6000元(2)弘揚實施辦法及表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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