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三月 22, 2017,16:07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學業、操行成績皆80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領取)、成績證明、清寒證明(低收或導師證明)
3.繳交期限:4月6日(四)中午前
4.備註:全市國中組共15名,每名獎學金3000元整
下一篇 | 上一篇 | 引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