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二月 18, 2017,16:09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品行良好、學業成績優良或具有特殊才能表現之國中二年級學生。
2.檢附資料:推薦表(請至教務處領取)、低收或中低或導師證明、成績證明、特殊才能證明(證書、獎狀、獎牌等,無則免附)
3.繳交日期:3/3(五)放學前
4.備註:(1)本校可推薦1名,全省共100名,由主辦單位審查決定(2)得獎學生可獲得國二~大二,共計七年獎學金。國中階段每學期10000元,高中每學期15000元,大學階段每名20000元(3)寶嘉獎學金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