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十月 11, 2016,16:19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書(請至教務處領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低收證明或失業證明或導師出具證明、成績證明
3.繳交期限:10/18(二)放學前
4.備註:(1)本校名額3名,備取名額3名,獲選的學生須完成心得300~500字及感謝卡(2)獎學金金額視年度基金所得分配((3)
本獎學金統一於YMCA發放,屆時需由學生親自前往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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