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十月 11, 2016,15:42
1.申請對象:須具備下列條件─(1)家庭經濟不寬裕者(2)學業成績達85分以上(3)獲獎後願意至該會或指定機構完成服務時數12小時
2.繳交文件:申請書、推薦函(以上請至教務處領取)
3.繳交期限:10/18(二)放學前
4.備註:每學年每名4000元不等,視申請個案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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