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12, 2016,11:43
1.申請對象:(1)本校學生因單親或失親、家庭突發變故、家境清寒者
(2)通過基金會審核後即發予助學金,須於106年6月15日前完成50小時工讀(由學校自訂工讀範圍)和心得報告
2.繳交文件:(1)申請表(請至教務處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2)成績證明(3)學生證影本
3.繳交期限:9/21(三)中午前
4.備註:(1)每名8000元(2)本校名額共1名(3)林賴足申請辦法.pdf
下一篇 | 上一篇 | 引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