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24, 2015,15:14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上學年平均達70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領取)、成績證明(國一請持國小六年級成績證明)、獎勵事蹟說明(請以A4紙張書寫或打字,並請導師簽名或蓋章)、家境清寒證明(如村、里、鄰、導師證明)
3.繳交期限:10/8(四)放學前
4.備註:(1)本校共4名,每名獎學金五千元(2)明倫國中清寒學生導師證明09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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