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四月 07, 2015,16:40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學業成績85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者。
2.繳交文件:申請書(請至教務處領取)、清寒證明書(鄉鎮公所、村里長或導師證明)、成績證明、戶口名簿影本
3.繳交期限:4/17(五)中午前
4.備註:(1)本校名額共5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將依本學期申請通過次數及家境清寒狀況篩選之(2)每名獎學金3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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