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十月 23, 2014,17:00
1.申請對象:須符合下述項目者(1)國中二、三年級學生(2)(中)低收或家庭經濟不寬裕者(3)成績85分以上者(4)獲獎後願意至該會或該會指定機構服務時數共12小時(每次6小時,共2次)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領取用)、師長推薦函(請至教務處取用)、身分證正反影本、成績證明、學生證影本、清寒證明
3.繳交期限:11/7(五)放學前
4.備註:獎助金額每學年每名4000元不等,按申請個案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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