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10, 2014,10:08
1.申請對象:雲林籍之鄉親子弟(親/子憑身分證「P」字號認定)二年級在學學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並注意申請組別)、戶口名簿影本、學生證影本、成績證明、綜合表現紀錄表、相關清寒證明
3.繳交期限:9/18(四)放學前
4.備註:(1)詳細辦法請參閱雲之鄉申請辦法.pdf (2)雲之鄉冠名獎學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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