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09, 2014,16:59
1.申請對象:成績優秀之弱勢學生(學業成績須80分以上)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至教務處領取)、成績證明
3.繳交期限:9/19(五)放學前
4.備註:(1)獎助金額依慈善會年度經費分配辦理(2)國一學生請持小學六年級成績證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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