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發展史

Posted by s40308 on 28 三月, 2008 12:11

第一場討論會

一、賴福順:〈十七世紀前中國對台灣的認識─發現台灣〉
中國文化大學歷史系教授賴福順之文,主要論證一、在元代發現台灣之前, 中國史籍所載之「夷洲」、「流求」、「?求」、「琉球」、「毗舍耶」等均非指台灣。二、台灣之發現乃元至元二十九年世祖派兵招撫琉球時,無意間發現的,以此為始,至明天啟四年(1624)荷蘭人據台為止,作者分析這段期間內中國文獻中對台灣之記載,討論歷代對台灣之認識,主要歸納出以下數點:

  1.台灣在十四世紀中葉前為無名島;2. 台灣比琉球小,因此被稱為小琉球國;3.台灣是王國,「小琉球國」是台灣第一個國家的稱呼;4.台灣是琉球的一部份;5.台灣多島論;6.釣魚台列嶼歸屬台灣;7.台灣是海上航行的指標;8.台灣是海盜倭寇的根據地;9.台灣自古不是中國所有;10.由北而南認知台灣,其後對南台灣的認識反而後來居上,最後終以南台灣一個小島「大員」而稱呼台灣。

  作者引用大量中國古文獻,對台灣早期歷史做了詳細考證,值得肯定。但如會中諸位學者所言,文中有許多地方對史料之解釋過於武斷,以及文中部分措辭仍有待斟酌考訂。

二、宋光宇:〈一個移殖的教派:一貫道在宜蘭、汐止、南港一帶的發展(1950-1999)〉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宋光宇先生之文,分析1945年至1949年 間由中國大陸傳至台灣的諸教派中,何以一貫道能生根、茁壯之原因,及其目前 所面臨的困境。作者以在宜蘭、汐止、南港地區之田野調查為例,指出一貫道來 台傳道,初期乃靠一些地方上受過日治時期漢文教育者之熱心推動,透過「扶 乩」、「超拔祖先」、「保平安」等象徵符號,而與台灣本地人士有了共通語言。因 此可以在台灣北部從宜蘭到南港一線上的礦區有相當的發展。另再利用「清口吃 素」之舉動,讓信眾揮別以往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創造另外一個社交天地。但由於領導階層知識不足,對宗教修行之認識有限,經過五十年的發展,逐漸走向形式化,強調儀式行為和老輩權威;加上對傳統儒釋道三教經典之認識趨於「零碎化」,偏離經典原義,以致留下之信眾日漸減少。這是目前一貫道所面臨最大的困境。

第二場討論會
三、王世慶:〈十九世紀中後期台灣北中部銀錢比價變動續探〉
王世慶先生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此文為其前著〈十九世紀中後期台灣北中部銀錢比價變動初探〉之續篇,前篇主要探討1755-1894年間,台灣北部銀元與紋銀之折率,及1843-1869年間銀元與銅錢比價變動情形。本文則據新出之《敕封粵東義民祀典簿》,等資料,續探1839-1895年之57年間,台灣北中部竹塹龍井地方銀元與銅錢比價變動。據作者統計,1839-46年間,為錢賤銀貴時期,1857年以後銀貴現象漸趨緩和。這種趨勢竹塹地方與台北及中國大陸略同。惟其間竹塹龍井地方銅錢比大陸銅錢貶值年份多,昂貴年份少。1840年以後至1856年銅錢貶值原因,主要係進口鴉片,導致白銀外流,使得銀貴錢賤;另民間交易攙用劣質銅錢、小錢,亦是錢價下跌的原因之一。而1870年代以後,銅錢下跌緩和,與當時世界銀價下跌有關。

四、鍾淑敏:〈從「南支」到南洋-台灣總督府對岸政策的移轉〉
鍾淑敏女士為中央研究院台史所籌備處助研究員,此文主要探討在1910-1937年間,台灣總督府對華南及南洋政策之轉變問題,並試圖究明台灣總督府在日本南進政策中所佔的地位。作者首先探討日本對「南支南洋」地域概念的形成。事實上,因主事者之政策,「南支南洋」地域概念也隨之改變,在1935年中日戰爭前,「南支」的範圍為福建、廣東、廣西及香港、澳門;「南洋」則為以馬來群島為中心,包括菲律賓、英屬婆羅洲、荷屬印尼、帝汶,以及大陸部之法屬印度支那、暹羅、英屬馬來半島等地。接著藉總督府對華南、南洋各地本國人事業之補助之分析,探討其政策之演變。作者認為,對「南支」政策主要對象為台灣人,其目的主要是維持治安,也可說是台灣島內警察制度之延長,補助事業多為學校、醫院和報紙等。而對南洋之政策,總督府可發揮之空間不多,其補助者大多為與台灣無關之日本人事業。因此,此補助措施顯然含有有民族偏見。而此一時期和其他時期相比,總督府對華南政策有消極後退之傾向,但與華南一帶之政治、軍事互動卻相當頻繁;另對樟腦、鴉片之交涉亦為重點之一。

第三場討論會
五、湯熙勇:〈清初中國救助朝鮮籍難船之方法(初探)〉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湯熙勇先生之文,主要針對國內較少研究之中國政府對朝鮮難船的處理方式及救助措施加以討論,另兼述及對琉球、日本船救助比較問題,全文分為:處理難船的政策、遣送朝鮮難民的程序、查核及詢問、救助的內容及標準、朝鮮官方的謝恩五小節敘述。對漂到之朝鮮難民,各地方政府先行安頓難民,經查明原委無誤後,層層上報,再由各地送往北京,交給來北京之朝貢使節帶返,或由禮部派員送往中朝邊界之義州,交給朝鮮官員。其救助撫卹內容自乾隆二年(1737)後,成為制度化,對實物支給及金額均有詳細規定。對清朝政府提供之救濟及遣返,朝鮮國王均會上奏謝恩,另致贈禮物。最後,作者指出清朝對外國難船救助有一定行政程序及步驟,兼具人道主義及外交目的之內涵,因此,可將其以清代整體社會救助制度之一環視之。

六、劉序楓:〈清代中日兩國間海難救助制度之形成〉
劉序楓先生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助研究員,文中指出清代中日兩國間,因日本實施「鎖國」政策;加上堅持「華夷思想」,視清朝為夷狄,因此雙方一直未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僅透過中國民間商人,藉著長崎貿易之往來,維持著兩國間的通商關係。而清朝對遭風漂到的外國難民之處置,以中華帝國的皇帝自居,宣揚其德澤,對各國難民一視同仁,動用公費,善加撫卹,透過朝貢貿易體系,各自遣返本國。但日本因與中國無外交關係,不在清朝朝貢體系中,故均由赴日貿易船遣返。乾隆以前因制度未定,多送至距漂到口岸最近之港口,待便船遣返;至乾隆二年(1737),對外國難民救助條例之發佈,以及其後對日貿易港集中於浙江乍浦等因素,之後所有日本難民均先送至乍浦,交給赴日貿易商照顧並送返。相對的,日本在嚴格的「鎖國」政策下,對遭風漂到的外國船,則嚴加警戒並加以隔離,禁止與一般人民接觸;對漂到的一般中國船雖亦加以救助,並經長崎之中國貿易船遣返回國,但救助之花費,與對朝鮮及琉球不同,有一部份亦要求中國難船負擔,即對中國仍是以「通商國」視之。儘管如此,清朝與日本在十八世紀後,雙方因通商及互相遣返難民體制的形成,以及官方咨文的往來,兩國關係進入了安定時期。

第四場討論會
七、葉顯恩:〈移民與珠江三角洲海洋經濟化〉
葉顯恩先生為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本文主要以珠江三角洲為例,探討對南海北岸灘塗地帶的開發及利用過程。全文分為:宋代北方士民的南遷與與南海北緣淺海灣灘塗的開發、以海上貿易為導向的珠江三角洲商業化、移殖海外者以其反餽推動家鄉的海洋經濟化三大部分。作者首先提及珠江三角洲在北宋之前是一島丘林立的淺海灣,其開發主要是因為宋室南遷之際,大量北方士族集團亦隨之南移,為其開發提供了初步機遇。明中葉廣州市場的轉型,更使其開發進入深化階段。除將此淺海灘開發成適合種經濟作物的良田外,另以外貿為先導,開拓海外貿易市場,並帶動各行業的發展,推進商業化,使珠江三角洲變成海洋經濟的基地。另晚明以降,當地人民不斷移民海外,鴉片戰爭後,更加速此一趨勢。這些海外移民,本著傳統鄉土觀念,回饋家鄉,並以其事業成功經驗,配合由西方學得之先進技術和管理知識,促進家鄉的近代化和海洋經濟化。

八、朱德蘭:〈抗戰時期(1937-1945)日本企業的南進廣州〉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朱德蘭女士的論文,主要使用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及台灣總督府檔案,和一些日本軍方及各研究機構的經濟調查資料,對抗戰時期日本的南進政策與日本企業的經濟活動做一實證性的分析。文中指出:日本的南進政策雖然起源很早,但結合軍隊、及政治、經濟力量全面向華南地區擴張勢力,則是在七七事變之後,這與日本為了儘速解決中日戰爭,對華展開海上封鎖戰有關。日軍於1938年至1945年間佔領廣州,將廣州置於軍政控制下,以保護、鼓勵財閥企業(其中有一部份為國策公司如台拓、台銀等)獨佔經營特殊事業(如工礦、金融、交通等)的方式,來掌握重要戰爭資源。但是日軍無法控制廣大佔領區,在各地中國人軍事及經濟對抗的影響下,導致日本企業在廣州的經濟活動障礙重重。此文可與前述四、鍾淑敏:〈從「南支」到南洋-台灣總督府對岸政策的移轉〉一文相互參照,對日本的南進政策當會有更深入的了解。

九、潘在積:〈海南近代石油貿易〉
潘在積先生為海南省地方志辦公室副研究員,此次會議因臨時有要事,不克前來,改由朱德蘭教授代為宣讀。潘先生文主要討論1858年天津條約後,海南島瓊州(海口)開放為對外通商口岸,至1947年間海南島進口的石油(包括煤油、汽油、滑潤油、柴油)對海南當地社會、交通及手工業的影響問題。本文主要結論為:1.石油進入海南後,對當地傳統海棠油的的種植和加工業造成致命打擊,導致以此為生的農、工人等破產或失業,也導致許多人出洋謀生。後來海南在外華僑之增加,或與此有關。2.開放港埠通商後,進口洋貨增加,尤以石油為首;相對的,出口僅為農礦產品,因此一直處於入超地位。雖有僑匯可彌補入超,但仍使海南資本不足,導致社會經濟長期處於落後貧窮狀態。3.另一方面,由於石油的廣泛使用,也推動海南各項事業發展,如照明及各工廠之設立、汽車運輸之發展,促進社會進步。4. 開放港埠通商後,進出口貨物增加,促使海港中心城市形成,海口成為全島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南部三亞港取代崖城鎮,成為南部的中心城市。

第五場討論會
十、張彬村:〈美洲白銀與婦女貞節:1603年馬尼拉(Manila)大屠殺的前因與後果〉
張彬村先生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本文之主標題依作者所言,若改為「美洲白銀與閩南寡婦的守節與殉節」會更接近文意。作者以1603年馬尼拉屠殺事件為例,試圖說明兩個歷史潮流的聚合點,一為西歐市場經濟發展的潮流,另一為中國社會軌範發展的潮流。這二個潮流的聚會表現在美洲白銀與閩南寡婦殉節二件事上。由於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紀征服美洲並發現銀礦,隨後又將其運到新佔領的菲律賓,試圖與華人貿易,換取中國絲綢等物品。相對的,中國人為獲取白銀而大量湧入菲律賓。華人過度增加,甚至遠超過西班牙殖民者的數量,給後者帶來威脅;加上又有中國可能派兵侵入馬尼拉之謠言,導致西班牙人採取對華人防範措施。此舉又引起華人之恐慌,雙方之緊張因此日益升高,最後爆發血腥衝突,華人遭大量屠殺,估計在15,000至30,000人間,僅有少數倖免者。而此大屠殺的後果,使閩南地區產生了許多寡婦。若依中國社會軌範,這些婦女或以守寡或以殉節方式來保持貞節,他們亦成為此大屠殺事件下無辜的犧牲品。

十一、曹永和:〈十七、十八世紀海外華人慘案初探〉
曹永和院士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承續張彬村教授馬尼拉屠殺華人事件,曹先生以宏觀之視野,綜合分析17-18世紀間西班牙及荷蘭殖民地下之港口城市馬尼拉、巴達維亞、大員所發生的屠殺華人慘案。他首先指出在歐洲人東來之「大航海時代」,東南亞成為整個世界性長距離貿的衝突爭奪點,同時也是各地物資的交易點。當時除了原有在地性港口如麻六甲、廣州外,歐洲人東來後,再佔領建立以港口為主的殖民地據點如馬尼拉、巴達維亞、大員等。為了日常生活物資及貿易商品之需求,這些殖民地者均鼓勵華人前往貿易及定居,這也是海外華人慘案發生的背景。但何以這些慘案均發生在西歐的殖民港口城市,而不是在原有的在地性港口,主要原因有以下數點:一為華人人數增加過多,恐危及其殖民統治時;二為因文化語言之差異,雙方溝通不良,加上流言之煽動,更易產生衝突;三為在西班牙統治下之馬尼拉就發生五次大慘案,這或許與西班牙在宗教上之激進態度有關,在對待非天主教徒之華人時就顯露出。另外,西班牙受其他殖民國及南方摩爾人之侵擾,再加上受華人威脅時,更易以激進手段來處理。此外,執行國王限制只許六千華人定居馬尼拉之限令時,易與華人造成誤會衝突。以上不過是各種可能原因之一部份,詳細仍有待後日做深入研究。

第六場討論會
十二、李毓中:〈《印地亞法典》中的「生理」:從殖民母國的觀點淺論西班牙統治菲律賓初期有關華人法律的形成、內涵及其地位〉
李毓中先生為西班牙賽維亞大學美洲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是國內目前少數通曉西、葡語文的年輕研究者,本文主要以1680年編成之西班牙政府以海外殖民地為對象而發佈的法令集《印地亞法典》中,有關「生理」(Sangley,乃指華商,後擴及稱呼所有華人)之法條,以西班牙本土觀點,對菲律賓華人移民歷史,做法制史方面的討論。文中指出:1.菲島上發生多次衝突與屠殺之重要原因,為華人人數未保持在「合理」範圍,使殖民地當局產生不安全感,這點華人及在菲律賓之西班牙人均有責任。2.現實生活中,華人之待遇與《法典》之理念有差距,主要是殖民地官員之腐敗,並未確實執行。3.《法典》內之許多規定主要是為殖民地安全考量及本身利益而制訂,並非單對華人,亦不能說其過於嚴苛。4.單就法律地位而言,華人是受到《法典》保障的。最後作者提出以往研究華人歷史時,均以華人立場考量,且對某些特殊事件或不合理事物,驟下定論,未能從整個殖民帝國角度思考檢視歷史,反而容易造成彼此誤解。

十三、曾少聰:〈菲律賓華人社會組織的建構及功能〉
曾少聰先生為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講師,本文主要討論菲律賓華僑社會組織問題,其構成基本單位為社團,並以此維繫菲華社會的正常運作。以往學者研究大多侷限於在華人社會研究其社會組織,未能將其放在以整個菲律賓社會為背景下考察。因此,對菲華社會的組建原則和其社會功能的討論難免有所缺陷。此外,菲華社會是中國人向海外發展所形成的,故其社會組織與中國文化,特別是與東南沿海的閩粵文化有著密切聯係。本文根據菲華組織的的原則和性質,分為依照中華文化組成的社會組織、適應移居地社會組建的社會組織、以及半官方的社會組織三大類。指出菲華社會組織的功能主要表現在1.加強菲華族群的內部的聯繫和整合;2.協調菲華族群與居住國社會的關係;3.促進菲華族群與中國的關係;3.加強海外華人間的聯繫網絡四個方面。而隨著國際社會和菲律賓當地社會的變化,上述四個功能中,第2和第4項功能有日趨增強的趨勢。

第七場討論會
十四、林仁川:〈清代福建通商口岸的開放及其對鄰近地區的影響〉
林仁川先生為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教授,本文主要以鴉片戰爭後,中國開放五口通商,其中位於福建的福州及廈門二港和1899年清朝自開的商埠三都澳三港為例,討論開港後,對通商口岸及鄰近地區之社會經濟所帶來的影響。主要引用史料為《海關年度報告》和《海關十年報告》。大陸史學界以往對開港通商後對社會經濟帶來的影響,大多持否定意見。本文則就事論事,認為造成影響有限,並沒有全面衝擊內地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其次,對鄰近地區之影響有正面亦有負面。如在農業方面,由於農產品的輸出,且價格上揚,周邊地區除種糧食作物外,與出口有關的水果和農產品業亦快速發展,使農業生產結構朝向多元化演變。在工業方面,通商口岸的開放,刺激近代工業的興起,同時促進傳統手工業的改造。在商業方面,隨著對外貿易的發展,進出口商品的增加,逐漸形成以廈門、福州、三都澳為中心的商業貿易網絡。在城市建設方面,推動近代港口建設,興起近代電訊、金融業等,推動了近代城市化的進程。而負面影響,如鴉片大量輸入和種植等,則另文再分析。

十五、馬木池:〈十九世紀香港沿海經濟發展與地域社會的變遷-以新界東部西貢地區為例〉
馬木池先生為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研究員,本文所用資料,除地方志外,大多為作者實地田野調查所蒐集之族譜、碑記和口述訪問紀錄。主要以香港新界東部西貢沿海地區為例,說明在農業資源不足,又受山嶺阻隔、道路交通不發達的西貢沿海地區,在清初或更早以前移居至此的族群,在開拓過程中,組成超越姓氏的地域社會聯盟─「鄉」,來防衛海盜及其他危險。至乾、嘉時期,部分到海邊開拓的分支,因受山地阻隔,並未與鄰近村莊連結成新的地域聯盟,而是利用與原村落的血緣關係,加入遠離現居地的原居村落地域聯盟,形成了地域不相連的地域聯盟,此為其特殊之處。十九世紀西貢地區之經濟活動主要仍在海上,特別是連結各沿岸聚落與地域墟市的一些小灣頭成為活動之中心,而相互間之聯繫則靠「漁戶」。但對漁戶之社會調查研究,因無族譜,加上又受陸上社會歧視,少見文獻記載,而口述記憶亦無法上溯二代以上,欲建構其海上社會史相當困難。但據一些片段之廟宇碑文和官方緝私紀錄,可知當時之漁戶,在海上之經濟活動除漁業外,另從事採拾珊瑚、海上運輸及走私鹽貨,甚至參與海上搶劫等活動。

第八場討論會
十六、楊國楨:〈東南中國:海洋環境與經濟開發-以十六~十八世紀的福建為例〉
楊國楨教授為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所長,本文引用大量方志史料,以十六─十八世紀的福建為例,討論海洋產業對海洋資源的利用、港口開發與生態環境的變化、海岸帶農業開發中自然與經濟的關係三個主題,說明經濟開發對海洋環境的影響,要經過長時段的歷史累積,才會顯現出問題。此處所指的東南中國海洋經濟區,主要是長江以南的東海海區,包括海域、海島、海岸帶三部分。以福建來看,海岸帶之陸域又可分為閩東、閩南、台灣三個岸段。在傳統時代對海洋經濟的開發,如海洋漁業、海洋商業、海鹽業等,雖屬低級階段,對海洋環境的變遷之影響,或許不及自然,但人為因素仍不可排除。海岸帶農業開發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港口開發對海岸沙洲位移、海潮走向的影響,已經初步顯現。歷史上對環境的破壞,造成泉州、月港、台南等港口的衰落教訓,應引以為鑑。

十七、紀普魯(Francois Gipouloux):〈Maritime Asia and the Shift in China's Economics Development : the New Geography of Economic Power〉
紀普魯先生為(香港)法國現代中國研究中心研究員。本文主要討論海洋亞洲與中國經濟重心之位移,特別是著重香港與中國沿海城市間的網絡關係。作者在文中強調Port在海洋經濟發展中之重要性,它不僅是港口,更重要的是其介於城市與海洋間的傳輸功能。而構成此功能之內容要視其是否具有發達的航運及服務設施,如倉儲、銀行、旅館等基本條件。依其航運服務的條件之優劣,決定其是否具有競爭能力,特別是貨櫃集散之機能,其他地方無法取代。以現代國家概念,香港雖處於中國的邊陲地帶,但若以海洋亞洲之視野,卻位於其中心,加上具有優良的服務設施,實為中國沿海的重要樞紐和營運中心,遠超過中國沿海其他港口。本文討論之時代雖是現代,但對海洋發展史研究來說,卻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思考方向。

綜合討論

  最後的綜合討論由中央研究院台史所籌備處主任劉翠溶院士主持,曹永和、張彬村、楊國楨、林仁川、葛劍雄教授引言。

  劉翠溶院士針對此次會議各發表論文主題先做一簡單歸類,再提出兩點尚待努力的課題。一為陸地與海洋如何結合的問題,楊國楨教授此次提出之論文即嘗試解決陸地與海洋互動關係,但仍有許多值得繼續深入探討之處。二為與遠洋的關係,如何真正走入海洋,有關此方面一直未見有人研究。

  曹永和院士認為此次會議之特色是邀請到大陸學者,使兩岸學者能共聚對談。另與前兩屆會議比較,台灣史研究減少,中國沿海與海外研究增加,但仍是以華南為主,對華中、華北之沿海研究並未擴及;在時代上,宋元以前研究亦應加強。至於對中國海洋史之研究範圍,似乎不應侷限於中國,應擴大視野至日本、東南亞等非中國之海洋史研究,特別是對回教文化圈之印度洋,對此點杜正勝院士亦持相同看法。此外,應加強與海外學者之交流,例如同是海洋國家之日本和琉球學者。

  社科所歷史思想組主任張彬村指出:針對許多學者建議集中主題討論一事,歷屆海洋史會議均曾打算訂定一主題,以集中焦點討論,但限於主客觀條件,一直未能實現,這是下一屆努力的目標。另對中國海洋史研究未受重視的原因,他認為海洋史研究永遠是附屬於大陸歷史的,透過海洋史研究補充大陸歷史之不足,很難取代大陸歷史。但由於近年海外移民以資金、管理技術、西方科技等回饋大陸母國,海洋史研究應會日漸受到重視。

  楊國楨教授則認為,中研院社科所辦了七屆海洋史會議,每次均有許多好的論文,可惜連續性不足,有些好的主題,缺乏呼應,如曇花一現般,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楊教授個人近年在大陸積極推展中國海洋社會經濟史,他自認只是中國社會經濟史的一分支,因為海洋發展史的範圍過大,很難兼顧。若下次會議時能有一個大主題,且事先通告各學者,可使大家集中討論。如中國海洋發展史,除中國向外發展外,亦包括外國海洋勢力向中國發展,因此,如訂「中國海洋勢力與西方海洋勢力之互動與衝突」之類的主題,包括經濟、文化各方面,而地點可在中國、台灣、東南亞或印度洋。

  林仁川教授則提出研究海洋史應注意的方向,首先就是要廣泛收集海洋史資料,且要注重實地考察,找第一手原始資料。因有些史料記述可能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對史料之版本、考證均不可忽視。他並指出目前學界一些想一舉成名,而不重基礎研究的浮躁心態,認為應論從史出,非以論代史。最後對本次大會之建議亦如前述諸位所言,應有個主題,特別是目前研究均偏重經濟史方面,對文化史研究,如中西文化衝突或交流等尚有待加強。

  最後由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所長葛劍雄教授發言,他提出幾個很重要的建議,第一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的範圍應該有所界定,否則「發展」二字範圍可無限大,他舉例說,如果一個人由中國內陸,經由海路移民至美洲,是否由研究中國內陸至美洲內陸均列入海洋發展史範圍。一門學問若欲形成一個成果,必須嚴格界定其範圍。在歷屆海洋史論文集中,有許多出色的文章,但集合在一本書內,就顯不出此書的主題及特色。二為目前研究均以歷史文獻為主,海洋史研究似乎也該與其他學科相結合,如地理學、科技史、氣象、洋流、風向、造船等,以使研究能更廣闊及深入。三為應開拓新史料,在中國主流文化外之非主流文化階層史料或非文本史料,甚至海外之非漢文紀錄,均應蒐集。因為中國人認為不重要,不值得記錄之事,外國人反而詳細記錄保存下來。四為應重視史實,本著學術良心,杜絕虛構不實之史料。照理說以同樣的史料,相同的邏輯,不管任何人均應有相同的結論。最後葛教授提出研究歷史應關注現在的變化及展望未來,海洋研究的許多結果,往往會隨科技之發展而起變化,關注現在的變化,在解釋歷史或把歷史應用於未來時,才能掌握其方向。

  自由討論時,對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未來之展望,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陳仲玉教授認為,應加強對古代海洋史之研究,他舉出古代之龍山、河姆渡、南越等文明均為海洋文化,內陸文化若無海洋文化之支援與互動,很難成就其歷史文明。另張存武教授主張積極在海外蒐尋資料,其先決條件則為培養語文人才,才能做更深入的研究,特別是印度研究在台灣幾乎仍是一片空白。王業鍵院士則建議,針對過去歷屆會議主題過於散漫的缺點,應儘早成立下一屆籌備小組,討論決定主題,與所內研究人員配合,擬定邀請人員名單。

  最後由社科所梁其姿所長致閉幕詞,除感謝諸位學者熱心參與提供意見外,針對提供的意見與批評,會虛心接受並加檢討,以作為改進之參考。另本所亦計畫在短期內將歷屆會議之論文,挑選適合之主題,出版英文本,將中國海洋史之成果推展到世界。大會就在梁所長的致詞後圓滿落幕。

參、結語

   本次會議之17篇論文,會後將由作者參照評論人及與會學者所提之意見修改,再匯集送審,編輯成書。相信能為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提供一新的指標。本所雖已推廣「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近二十年,但環視四面環海的台灣島內,除近年來興盛的台灣本土歷史研究外,海洋史研究仍是一門被忽視的學問。如何將台灣史放在環中國海域內,甚至擴大至世界史的視野下研究,是今後研究者們努力的方向。另加強對海洋認識之教育,培養下一代寬闊的心胸,以及專門人才的培養,應是刻不容緩的事。對「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範圍界定一事,目前仍有其困難之處。若將中國海洋發展之範圍縮小至「環中國海域」內,即傳統中國人航海活動的主要範圍,西與印度洋之回教文化圈相鄰,東隔太平洋與美洲大陸相望,亦為變通方式之一。不過,歷史研究很難將其侷限於某一範圍內,相互間有形無形之影響亦不可忽視。反倒是將討論時代範圍(如限定於明清時期)及集中主題,為一可行之法。至於海洋史討論主題,在第一屆中國海洋發展史會議時,李亦園院士就提出,有關台灣開拓史是否可置於海洋發展這一問題下討論之意見,他認為把台灣開拓移植經驗,置於一個大框架下討論有其意義,但其範圍應加界限,就是限定在移植過程上,而不該無窮盡延伸。一旦完全定居下來,「土著化」時,就應該成為「海內發展」的研究部份了。

  另外,中國大陸近年在廈門大學楊國楨教授積極的提倡及政府的支持下,「中國海洋社會經濟史」研究有日漸受重視之趨勢。 其研究內容如楊教授所言,僅為中國社會經濟史的一個分支,但涵蓋了現有的沿海區域社會經濟史、海疆史、海外交通史、航海史、海港史、海外貿易史、海外移民史、海洋漁業史、海關史、海防史的範圍,並與中外關係史、海事史、華僑華人史等相交叉,是由各專門史中整合而成,自成體系。與「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內容相比較,實看不出有何區別之處。但其注重人才及科際整合,且先以同一時代範圍內做專題討論,逐漸建構其理論體系,最後再綜合之方式,則為聰明務實之舉。

  社科所除了每兩年一次的中國海洋發展史研討會,以及出版論文集外,作為推動中國海洋發展史計畫之一環,筆者曾於1998年與本所湯熙勇教授和日本關西大學松浦章教授共同合作,申請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之補助,推動「近世環中國海的海難資料集成」研究計劃。於1999年完成計畫報告書23冊,蒐集環中國海域的海難事件資料,包括中國、日本、朝鮮、琉球各地影印出版或未刊之抄本史料等共七十餘種。以上述研究成果為基礎,現更進一步將中國之檔案史料中,與外國有關之海難史料抽出,按史料與地區別分類,編成《清代檔案中與外國有關之海難史料目錄》,相信對中國海洋發展史及東亞國際交流史研究者,將會提供一具體而有系統的基礎資料。當然,持續對海洋史相關資料之蒐集與整理,同時並將成果輸入電腦網路,對外公開,提供資料及目錄檢索服務,以利學術研究,則是未來努力的目標。

二、宋光宇:〈一個移殖的教派:一貫道在宜蘭、汐止、南港一帶的發展(1950-1999)〉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宋光宇先生之文,分析1945年至1949年 間由中國大陸傳至台灣的諸教派中,何以一貫道能生根、茁壯之原因,及其目前 所面臨的困境。作者以在宜蘭、汐止、南港地區之田野調查為例,指出一貫道來 台傳道,初期乃靠一些地方上受過日治時期漢文教育者之熱心推動,透過「扶 乩」、「超拔祖先」、「保平安」等象徵符號,而與台灣本地人士有了共通語言。因 此可以在台灣北部從宜蘭到南港一線上的礦區有相當的發展。另再利用「清口吃 素」之舉動,讓信眾揮別以往的生活方式和社交圈,創造另外一個社交天地。但由於領導階層知識不足,對宗教修行之認識有限,經過五十年的發展,逐漸走向形式化,強調儀式行為和老輩權威;加上對傳統儒釋道三教經典之認識趨於「零碎化」,偏離經典原義,以致留下之信眾日漸減少。這是目前一貫道所面臨最大的困境。

第二場討論會
三、王世慶:〈十九世紀中後期台灣北中部銀錢比價變動續探〉
王世慶先生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此文為其前著〈十九世紀中後期台灣北中部銀錢比價變動初探〉之續篇,前篇主要探討1755-1894年間,台灣北部銀元與紋銀之折率,及1843-1869年間銀元與銅錢比價變動情形。本文則據新出之《敕封粵東義民祀典簿》,等資料,續探1839-1895年之57年間,台灣北中部竹塹龍井地方銀元與銅錢比價變動。據作者統計,1839-46年間,為錢賤銀貴時期,1857年以後銀貴現象漸趨緩和。這種趨勢竹塹地方與台北及中國大陸略同。惟其間竹塹龍井地方銅錢比大陸銅錢貶值年份多,昂貴年份少。1840年以後至1856年銅錢貶值原因,主要係進口鴉片,導致白銀外流,使得銀貴錢賤;另民間交易攙用劣質銅錢、小錢,亦是錢價下跌的原因之一。而1870年代以後,銅錢下跌緩和,與當時世界銀價下跌有關。

四、鍾淑敏:〈從「南支」到南洋-台灣總督府對岸政策的移轉〉
鍾淑敏女士為中央研究院台史所籌備處助研究員,此文主要探討在1910-1937年間,台灣總督府對華南及南洋政策之轉變問題,並試圖究明台灣總督府在日本南進政策中所佔的地位。作者首先探討日本對「南支南洋」地域概念的形成。事實上,因主事者之政策,「南支南洋」地域概念也隨之改變,在1935年中日戰爭前,「南支」的範圍為福建、廣東、廣西及香港、澳門;「南洋」則為以馬來群島為中心,包括菲律賓、英屬婆羅洲、荷屬印尼、帝汶,以及大陸部之法屬印度支那、暹羅、英屬馬來半島等地。接著藉總督府對華南、南洋各地本國人事業之補助之分析,探討其政策之演變。作者認為,對「南支」政策主要對象為台灣人,其目的主要是維持治安,也可說是台灣島內警察制度之延長,補助事業多為學校、醫院和報紙等。而對南洋之政策,總督府可發揮之空間不多,其補助者大多為與台灣無關之日本人事業。因此,此補助措施顯然含有有民族偏見。而此一時期和其他時期相比,總督府對華南政策有消極後退之傾向,但與華南一帶之政治、軍事互動卻相當頻繁;另對樟腦、鴉片之交涉亦為重點之一。

第三場討論會
五、湯熙勇:〈清初中國救助朝鮮籍難船之方法(初探)〉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湯熙勇先生之文,主要針對國內較少研究之中國政府對朝鮮難船的處理方式及救助措施加以討論,另兼述及對琉球、日本船救助比較問題,全文分為:處理難船的政策、遣送朝鮮難民的程序、查核及詢問、救助的內容及標準、朝鮮官方的謝恩五小節敘述。對漂到之朝鮮難民,各地方政府先行安頓難民,經查明原委無誤後,層層上報,再由各地送往北京,交給來北京之朝貢使節帶返,或由禮部派員送往中朝邊界之義州,交給朝鮮官員。其救助撫卹內容自乾隆二年(1737)後,成為制度化,對實物支給及金額均有詳細規定。對清朝政府提供之救濟及遣返,朝鮮國王均會上奏謝恩,另致贈禮物。最後,作者指出清朝對外國難船救助有一定行政程序及步驟,兼具人道主義及外交目的之內涵,因此,可將其以清代整體社會救助制度之一環視之。

六、劉序楓:〈清代中日兩國間海難救助制度之形成〉
劉序楓先生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助研究員,文中指出清代中日兩國間,因日本實施「鎖國」政策;加上堅持「華夷思想」,視清朝為夷狄,因此雙方一直未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僅透過中國民間商人,藉著長崎貿易之往來,維持著兩國間的通商關係。而清朝對遭風漂到的外國難民之處置,以中華帝國的皇帝自居,宣揚其德澤,對各國難民一視同仁,動用公費,善加撫卹,透過朝貢貿易體系,各自遣返本國。但日本因與中國無外交關係,不在清朝朝貢體系中,故均由赴日貿易船遣返。乾隆以前因制度未定,多送至距漂到口岸最近之港口,待便船遣返;至乾隆二年(1737),對外國難民救助條例之發佈,以及其後對日貿易港集中於浙江乍浦等因素,之後所有日本難民均先送至乍浦,交給赴日貿易商照顧並送返。相對的,日本在嚴格的「鎖國」政策下,對遭風漂到的外國船,則嚴加警戒並加以隔離,禁止與一般人民接觸;對漂到的一般中國船雖亦加以救助,並經長崎之中國貿易船遣返回國,但救助之花費,與對朝鮮及琉球不同,有一部份亦要求中國難船負擔,即對中國仍是以「通商國」視之。儘管如此,清朝與日本在十八世紀後,雙方因通商及互相遣返難民體制的形成,以及官方咨文的往來,兩國關係進入了安定時期。

第四場討論會
七、葉顯恩:〈移民與珠江三角洲海洋經濟化〉
葉顯恩先生為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本文主要以珠江三角洲為例,探討對南海北岸灘塗地帶的開發及利用過程。全文分為:宋代北方士民的南遷與與南海北緣淺海灣灘塗的開發、以海上貿易為導向的珠江三角洲商業化、移殖海外者以其反餽推動家鄉的海洋經濟化三大部分。作者首先提及珠江三角洲在北宋之前是一島丘林立的淺海灣,其開發主要是因為宋室南遷之際,大量北方士族集團亦隨之南移,為其開發提供了初步機遇。明中葉廣州市場的轉型,更使其開發進入深化階段。除將此淺海灘開發成適合種經濟作物的良田外,另以外貿為先導,開拓海外貿易市場,並帶動各行業的發展,推進商業化,使珠江三角洲變成海洋經濟的基地。另晚明以降,當地人民不斷移民海外,鴉片戰爭後,更加速此一趨勢。這些海外移民,本著傳統鄉土觀念,回饋家鄉,並以其事業成功經驗,配合由西方學得之先進技術和管理知識,促進家鄉的近代化和海洋經濟化。

八、朱德蘭:〈抗戰時期(1937-1945)日本企業的南進廣州〉
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朱德蘭女士的論文,主要使用台灣拓殖株式會社檔案及台灣總督府檔案,和一些日本軍方及各研究機構的經濟調查資料,對抗戰時期日本的南進政策與日本企業的經濟活動做一實證性的分析。文中指出:日本的南進政策雖然起源很早,但結合軍隊、及政治、經濟力量全面向華南地區擴張勢力,則是在七七事變之後,這與日本為了儘速解決中日戰爭,對華展開海上封鎖戰有關。日軍於1938年至1945年間佔領廣州,將廣州置於軍政控制下,以保護、鼓勵財閥企業(其中有一部份為國策公司如台拓、台銀等)獨佔經營特殊事業(如工礦、金融、交通等)的方式,來掌握重要戰爭資源。但是日軍無法控制廣大佔領區,在各地中國人軍事及經濟對抗的影響下,導致日本企業在廣州的經濟活動障礙重重。此文可與前述四、鍾淑敏:〈從「南支」到南洋-台灣總督府對岸政策的移轉〉一文相互參照,對日本的南進政策當會有更深入的了解。

九、潘在積:〈海南近代石油貿易〉
潘在積先生為海南省地方志辦公室副研究員,此次會議因臨時有要事,不克前來,改由朱德蘭教授代為宣讀。潘先生文主要討論1858年天津條約後,海南島瓊州(海口)開放為對外通商口岸,至1947年間海南島進口的石油(包括煤油、汽油、滑潤油、柴油)對海南當地社會、交通及手工業的影響問題。本文主要結論為:1.石油進入海南後,對當地傳統海棠油的的種植和加工業造成致命打擊,導致以此為生的農、工人等破產或失業,也導致許多人出洋謀生。後來海南在外華僑之增加,或與此有關。2.開放港埠通商後,進口洋貨增加,尤以石油為首;相對的,出口僅為農礦產品,因此一直處於入超地位。雖有僑匯可彌補入超,但仍使海南資本不足,導致社會經濟長期處於落後貧窮狀態。3.另一方面,由於石油的廣泛使用,也推動海南各項事業發展,如照明及各工廠之設立、汽車運輸之發展,促進社會進步。4. 開放港埠通商後,進出口貨物增加,促使海港中心城市形成,海口成為全島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南部三亞港取代崖城鎮,成為南部的中心城市。

第五場討論會
十、張彬村:〈美洲白銀與婦女貞節:1603年馬尼拉(Manila)大屠殺的前因與後果〉
張彬村先生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本文之主標題依作者所言,若改為「美洲白銀與閩南寡婦的守節與殉節」會更接近文意。作者以1603年馬尼拉屠殺事件為例,試圖說明兩個歷史潮流的聚合點,一為西歐市場經濟發展的潮流,另一為中國社會軌範發展的潮流。這二個潮流的聚會表現在美洲白銀與閩南寡婦殉節二件事上。由於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紀征服美洲並發現銀礦,隨後又將其運到新佔領的菲律賓,試圖與華人貿易,換取中國絲綢等物品。相對的,中國人為獲取白銀而大量湧入菲律賓。華人過度增加,甚至遠超過西班牙殖民者的數量,給後者帶來威脅;加上又有中國可能派兵侵入馬尼拉之謠言,導致西班牙人採取對華人防範措施。此舉又引起華人之恐慌,雙方之緊張因此日益升高,最後爆發血腥衝突,華人遭大量屠殺,估計在15,000至30,000人間,僅有少數倖免者。而此大屠殺的後果,使閩南地區產生了許多寡婦。若依中國社會軌範,這些婦女或以守寡或以殉節方式來保持貞節,他們亦成為此大屠殺事件下無辜的犧牲品。

十一、曹永和:〈十七、十八世紀海外華人慘案初探〉
曹永和院士為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承續張彬村教授馬尼拉屠殺華人事件,曹先生以宏觀之視野,綜合分析17-18世紀間西班牙及荷蘭殖民地下之港口城市馬尼拉、巴達維亞、大員所發生的屠殺華人慘案。他首先指出在歐洲人東來之「大航海時代」,東南亞成為整個世界性長距離貿的衝突爭奪點,同時也是各地物資的交易點。當時除了原有在地性港口如麻六甲、廣州外,歐洲人東來後,再佔領建立以港口為主的殖民地據點如馬尼拉、巴達維亞、大員等。為了日常生活物資及貿易商品之需求,這些殖民地者均鼓勵華人前往貿易及定居,這也是海外華人慘案發生的背景。但何以這些慘案均發生在西歐的殖民港口城市,而不是在原有的在地性港口,主要原因有以下數點:一為華人人數增加過多,恐危及其殖民統治時;二為因文化語言之差異,雙方溝通不良,加上流言之煽動,更易產生衝突;三為在西班牙統治下之馬尼拉就發生五次大慘案,這或許與西班牙在宗教上之激進態度有關,在對待非天主教徒之華人時就顯露出。另外,西班牙受其他殖民國及南方摩爾人之侵擾,再加上受華人威脅時,更易以激進手段來處理。此外,執行國王限制只許六千華人定居馬尼拉之限令時,易與華人造成誤會衝突。以上不過是各種可能原因之一部份,詳細仍有待後日做深入研究。

第六場討論會
十二、李毓中:〈《印地亞法典》中的「生理」:從殖民母國的觀點淺論西班牙統治菲律賓初期有關華人法律的形成、內涵及其地位〉
李毓中先生為西班牙賽維亞大學美洲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是國內目前少數通曉西、葡語文的年輕研究者,本文主要以1680年編成之西班牙政府以海外殖民地為對象而發佈的法令集《印地亞法典》中,有關「生理」(Sangley,乃指華商,後擴及稱呼所有華人)之法條,以西班牙本土觀點,對菲律賓華人移民歷史,做法制史方面的討論。文中指出:1.菲島上發生多次衝突與屠殺之重要原因,為華人人數未保持在「合理」範圍,使殖民地當局產生不安全感,這點華人及在菲律賓之西班牙人均有責任。2.現實生活中,華人之待遇與《法典》之理念有差距,主要是殖民地官員之腐敗,並未確實執行。3.《法典》內之許多規定主要是為殖民地安全考量及本身利益而制訂,並非單對華人,亦不能說其過於嚴苛。4.單就法律地位而言,華人是受到《法典》保障的。最後作者提出以往研究華人歷史時,均以華人立場考量,且對某些特殊事件或不合理事物,驟下定論,未能從整個殖民帝國角度思考檢視歷史,反而容易造成彼此誤解。

十三、曾少聰:〈菲律賓華人社會組織的建構及功能〉
曾少聰先生為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講師,本文主要討論菲律賓華僑社會組織問題,其構成基本單位為社團,並以此維繫菲華社會的正常運作。以往學者研究大多侷限於在華人社會研究其社會組織,未能將其放在以整個菲律賓社會為背景下考察。因此,對菲華社會的組建原則和其社會功能的討論難免有所缺陷。此外,菲華社會是中國人向海外發展所形成的,故其社會組織與中國文化,特別是與東南沿海的閩粵文化有著密切聯係。本文根據菲華組織的的原則和性質,分為依照中華文化組成的社會組織、適應移居地社會組建的社會組織、以及半官方的社會組織三大類。指出菲華社會組織的功能主要表現在1.加強菲華族群的內部的聯繫和整合;2.協調菲華族群與居住國社會的關係;3.促進菲華族群與中國的關係;3.加強海外華人間的聯繫網絡四個方面。而隨著國際社會和菲律賓當地社會的變化,上述四個功能中,第2和第4項功能有日趨增強的趨勢。

第七場討論會
十四、林仁川:〈清代福建通商口岸的開放及其對鄰近地區的影響〉
林仁川先生為廈門大學台灣研究所教授,本文主要以鴉片戰爭後,中國開放五口通商,其中位於福建的福州及廈門二港和1899年清朝自開的商埠三都澳三港為例,討論開港後,對通商口岸及鄰近地區之社會經濟所帶來的影響。主要引用史料為《海關年度報告》和《海關十年報告》。大陸史學界以往對開港通商後對社會經濟帶來的影響,大多持否定意見。本文則就事論事,認為造成影響有限,並沒有全面衝擊內地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基礎。其次,對鄰近地區之影響有正面亦有負面。如在農業方面,由於農產品的輸出,且價格上揚,周邊地區除種糧食作物外,與出口有關的水果和農產品業亦快速發展,使農業生產結構朝向多元化演變。在工業方面,通商口岸的開放,刺激近代工業的興起,同時促進傳統手工業的改造。在商業方面,隨著對外貿易的發展,進出口商品的增加,逐漸形成以廈門、福州、三都澳為中心的商業貿易網絡。在城市建設方面,推動近代港口建設,興起近代電訊、金融業等,推動了近代城市化的進程。而負面影響,如鴉片大量輸入和種植等,則另文再分析。

十五、馬木池:〈十九世紀香港沿海經濟發展與地域社會的變遷-以新界東部西貢地區為例〉
馬木池先生為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研究員,本文所用資料,除地方志外,大多為作者實地田野調查所蒐集之族譜、碑記和口述訪問紀錄。主要以香港新界東部西貢沿海地區為例,說明在農業資源不足,又受山嶺阻隔、道路交通不發達的西貢沿海地區,在清初或更早以前移居至此的族群,在開拓過程中,組成超越姓氏的地域社會聯盟─「鄉」,來防衛海盜及其他危險。至乾、嘉時期,部分到海邊開拓的分支,因受山地阻隔,並未與鄰近村莊連結成新的地域聯盟,而是利用與原村落的血緣關係,加入遠離現居地的原居村落地域聯盟,形成了地域不相連的地域聯盟,此為其特殊之處。十九世紀西貢地區之經濟活動主要仍在海上,特別是連結各沿岸聚落與地域墟市的一些小灣頭成為活動之中心,而相互間之聯繫則靠「漁戶」。但對漁戶之社會調查研究,因無族譜,加上又受陸上社會歧視,少見文獻記載,而口述記憶亦無法上溯二代以上,欲建構其海上社會史相當困難。但據一些片段之廟宇碑文和官方緝私紀錄,可知當時之漁戶,在海上之經濟活動除漁業外,另從事採拾珊瑚、海上運輸及走私鹽貨,甚至參與海上搶劫等活動。

第八場討論會
十六、楊國楨:〈東南中國:海洋環境與經濟開發-以十六~十八世紀的福建為例〉
楊國楨教授為廈門大學歷史研究所所長,本文引用大量方志史料,以十六─十八世紀的福建為例,討論海洋產業對海洋資源的利用、港口開發與生態環境的變化、海岸帶農業開發中自然與經濟的關係三個主題,說明經濟開發對海洋環境的影響,要經過長時段的歷史累積,才會顯現出問題。此處所指的東南中國海洋經濟區,主要是長江以南的東海海區,包括海域、海島、海岸帶三部分。以福建來看,海岸帶之陸域又可分為閩東、閩南、台灣三個岸段。在傳統時代對海洋經濟的開發,如海洋漁業、海洋商業、海鹽業等,雖屬低級階段,對海洋環境的變遷之影響,或許不及自然,但人為因素仍不可排除。海岸帶農業開發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港口開發對海岸沙洲位移、海潮走向的影響,已經初步顯現。歷史上對環境的破壞,造成泉州、月港、台南等港口的衰落教訓,應引以為鑑。

十七、紀普魯(Francois Gipouloux):〈Maritime Asia and the Shift in China's Economics Development : the New Geography of Economic Power〉
紀普魯先生為(香港)法國現代中國研究中心研究員。本文主要討論海洋亞洲與中國經濟重心之位移,特別是著重香港與中國沿海城市間的網絡關係。作者在文中強調Port在海洋經濟發展中之重要性,它不僅是港口,更重要的是其介於城市與海洋間的傳輸功能。而構成此功能之內容要視其是否具有發達的航運及服務設施,如倉儲、銀行、旅館等基本條件。依其航運服務的條件之優劣,決定其是否具有競爭能力,特別是貨櫃集散之機能,其他地方無法取代。以現代國家概念,香港雖處於中國的邊陲地帶,但若以海洋亞洲之視野,卻位於其中心,加上具有優良的服務設施,實為中國沿海的重要樞紐和營運中心,遠超過中國沿海其他港口。本文討論之時代雖是現代,但對海洋發展史研究來說,卻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思考方向。

綜合討論

  最後的綜合討論由中央研究院台史所籌備處主任劉翠溶院士主持,曹永和、張彬村、楊國楨、林仁川、葛劍雄教授引言。

  劉翠溶院士針對此次會議各發表論文主題先做一簡單歸類,再提出兩點尚待努力的課題。一為陸地與海洋如何結合的問題,楊國楨教授此次提出之論文即嘗試解決陸地與海洋互動關係,但仍有許多值得繼續深入探討之處。二為與遠洋的關係,如何真正走入海洋,有關此方面一直未見有人研究。

  曹永和院士認為此次會議之特色是邀請到大陸學者,使兩岸學者能共聚對談。另與前兩屆會議比較,台灣史研究減少,中國沿海與海外研究增加,但仍是以華南為主,對華中、華北之沿海研究並未擴及;在時代上,宋元以前研究亦應加強。至於對中國海洋史之研究範圍,似乎不應侷限於中國,應擴大視野至日本、東南亞等非中國之海洋史研究,特別是對回教文化圈之印度洋,對此點杜正勝院士亦持相同看法。此外,應加強與海外學者之交流,例如同是海洋國家之日本和琉球學者。

  社科所歷史思想組主任張彬村指出:針對許多學者建議集中主題討論一事,歷屆海洋史會議均曾打算訂定一主題,以集中焦點討論,但限於主客觀條件,一直未能實現,這是下一屆努力的目標。另對中國海洋史研究未受重視的原因,他認為海洋史研究永遠是附屬於大陸歷史的,透過海洋史研究補充大陸歷史之不足,很難取代大陸歷史。但由於近年海外移民以資金、管理技術、西方科技等回饋大陸母國,海洋史研究應會日漸受到重視。

  楊國楨教授則認為,中研院社科所辦了七屆海洋史會議,每次均有許多好的論文,可惜連續性不足,有些好的主題,缺乏呼應,如曇花一現般,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楊教授個人近年在大陸積極推展中國海洋社會經濟史,他自認只是中國社會經濟史的一分支,因為海洋發展史的範圍過大,很難兼顧。若下次會議時能有一個大主題,且事先通告各學者,可使大家集中討論。如中國海洋發展史,除中國向外發展外,亦包括外國海洋勢力向中國發展,因此,如訂「中國海洋勢力與西方海洋勢力之互動與衝突」之類的主題,包括經濟、文化各方面,而地點可在中國、台灣、東南亞或印度洋。

  林仁川教授則提出研究海洋史應注意的方向,首先就是要廣泛收集海洋史資料,且要注重實地考察,找第一手原始資料。因有些史料記述可能與實際情況有所出入,對史料之版本、考證均不可忽視。他並指出目前學界一些想一舉成名,而不重基礎研究的浮躁心態,認為應論從史出,非以論代史。最後對本次大會之建議亦如前述諸位所言,應有個主題,特別是目前研究均偏重經濟史方面,對文化史研究,如中西文化衝突或交流等尚有待加強。

  最後由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所長葛劍雄教授發言,他提出幾個很重要的建議,第一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的範圍應該有所界定,否則「發展」二字範圍可無限大,他舉例說,如果一個人由中國內陸,經由海路移民至美洲,是否由研究中國內陸至美洲內陸均列入海洋發展史範圍。一門學問若欲形成一個成果,必須嚴格界定其範圍。在歷屆海洋史論文集中,有許多出色的文章,但集合在一本書內,就顯不出此書的主題及特色。二為目前研究均以歷史文獻為主,海洋史研究似乎也該與其他學科相結合,如地理學、科技史、氣象、洋流、風向、造船等,以使研究能更廣闊及深入。三為應開拓新史料,在中國主流文化外之非主流文化階層史料或非文本史料,甚至海外之非漢文紀錄,均應蒐集。因為中國人認為不重要,不值得記錄之事,外國人反而詳細記錄保存下來。四為應重視史實,本著學術良心,杜絕虛構不實之史料。照理說以同樣的史料,相同的邏輯,不管任何人均應有相同的結論。最後葛教授提出研究歷史應關注現在的變化及展望未來,海洋研究的許多結果,往往會隨科技之發展而起變化,關注現在的變化,在解釋歷史或把歷史應用於未來時,才能掌握其方向。

  自由討論時,對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未來之展望,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陳仲玉教授認為,應加強對古代海洋史之研究,他舉出古代之龍山、河姆渡、南越等文明均為海洋文化,內陸文化若無海洋文化之支援與互動,很難成就其歷史文明。另張存武教授主張積極在海外蒐尋資料,其先決條件則為培養語文人才,才能做更深入的研究,特別是印度研究在台灣幾乎仍是一片空白。王業鍵院士則建議,針對過去歷屆會議主題過於散漫的缺點,應儘早成立下一屆籌備小組,討論決定主題,與所內研究人員配合,擬定邀請人員名單。

  最後由社科所梁其姿所長致閉幕詞,除感謝諸位學者熱心參與提供意見外,針對提供的意見與批評,會虛心接受並加檢討,以作為改進之參考。另本所亦計畫在短期內將歷屆會議之論文,挑選適合之主題,出版英文本,將中國海洋史之成果推展到世界。大會就在梁所長的致詞後圓滿落幕。

參、結語

   本次會議之17篇論文,會後將由作者參照評論人及與會學者所提之意見修改,再匯集送審,編輯成書。相信能為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提供一新的指標。本所雖已推廣「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近二十年,但環視四面環海的台灣島內,除近年來興盛的台灣本土歷史研究外,海洋史研究仍是一門被忽視的學問。如何將台灣史放在環中國海域內,甚至擴大至世界史的視野下研究,是今後研究者們努力的方向。另加強對海洋認識之教育,培養下一代寬闊的心胸,以及專門人才的培養,應是刻不容緩的事。對「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範圍界定一事,目前仍有其困難之處。若將中國海洋發展之範圍縮小至「環中國海域」內,即傳統中國人航海活動的主要範圍,西與印度洋之回教文化圈相鄰,東隔太平洋與美洲大陸相望,亦為變通方式之一。不過,歷史研究很難將其侷限於某一範圍內,相互間有形無形之影響亦不可忽視。反倒是將討論時代範圍(如限定於明清時期)及集中主題,為一可行之法。至於海洋史討論主題,在第一屆中國海洋發展史會議時,李亦園院士就提出,有關台灣開拓史是否可置於海洋發展這一問題下討論之意見,他認為把台灣開拓移植經驗,置於一個大框架下討論有其意義,但其範圍應加界限,就是限定在移植過程上,而不該無窮盡延伸。一旦完全定居下來,「土著化」時,就應該成為「海內發展」的研究部份了。

  另外,中國大陸近年在廈門大學楊國楨教授積極的提倡及政府的支持下,「中國海洋社會經濟史」研究有日漸受重視之趨勢。 其研究內容如楊教授所言,僅為中國社會經濟史的一個分支,但涵蓋了現有的沿海區域社會經濟史、海疆史、海外交通史、航海史、海港史、海外貿易史、海外移民史、海洋漁業史、海關史、海防史的範圍,並與中外關係史、海事史、華僑華人史等相交叉,是由各專門史中整合而成,自成體系。與「中國海洋發展史」研究內容相比較,實看不出有何區別之處。但其注重人才及科際整合,且先以同一時代範圍內做專題討論,逐漸建構其理論體系,最後再綜合之方式,則為聰明務實之舉。

  社科所除了每兩年一次的中國海洋發展史研討會,以及出版論文集外,作為推動中國海洋發展史計畫之一環,筆者曾於1998年與本所湯熙勇教授和日本關西大學松浦章教授共同合作,申請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之補助,推動「近世環中國海的海難資料集成」研究計劃。於1999年完成計畫報告書23冊,蒐集環中國海域的海難事件資料,包括中國、日本、朝鮮、琉球各地影印出版或未刊之抄本史料等共七十餘種。以上述研究成果為基礎,現更進一步將中國之檔案史料中,與外國有關之海難史料抽出,按史料與地區別分類,編成《清代檔案中與外國有關之海難史料目錄》,相信對中國海洋發展史及東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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