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三月 02, 2022,09:06
1.申請對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其他公費獎學金、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者。
2.繳交文件:(1)申請表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110.docx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3)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
(4)戶口名簿影本
(5)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收或由導師填寫證明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明書110.docx)
3.繳交期限: 111/3/ 7 (一)中午前,若未獲錄取則不再另行通知。
4.備註:(1)國中組全縣共220名,每名獎學金5000元(2)5_20220301153023249_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10708.pdf靜態連結網址 | 引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