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22, 2020,14:26
一、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助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2)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85分以上者。
二、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 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質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三、獎助金額: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四、申請期限:10/15(四)前。
五、請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
(1)申請表。附件1
(2)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附件2
(3)學生證正/反影本,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3
(4)前一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4
資料未備齊者將視為無效件處理。實施辦法及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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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 school | 九月 22, 2020,14:22
1.申請對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其他公費獎學金、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者。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低收、中低或學校證明)
3.繳交期限: 10 月 19 日(一)中午前
4.備註:(1)國中組全縣共220名,每名獎學金5000元(2) 實施要點.pdf (3) 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docx靜態連結網址 | 引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