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二月 27, 2019,08:55
1.申請對象: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且未享有其他公費獎學金之優秀學生(須學期成績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
2.繳交文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戶口名簿影本、符合實施要點第二點之書面證明(低收、中低或學校證明)
3.繳交期限: 3 月 11 日(一)中午前
4.備註:(1)國中組全縣共220名,每名獎學金5000元(2) 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pdf (3) 自強優秀獎學金申請書.doc (4) 自強優秀獎學金Q&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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