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十月 03, 2018,15:19
1.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每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綜合表現無小過以上紀錄者
2.繳交文件:申請書(請至教務處索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清寒證明(低收證明或失業證明或導師出具證明、成績證明
3.繳交期限:10/12(五)放學前
4.備註:(1)本校名額3名,每戶限1人申請,獲選的學生須完成心得300~500字及感謝卡(2)每名獎學金5000元((3)本獎學金統一於12/2(日)下午2:30~5:30音樂會後發放,屆時需由學生親自前往領獎
靜態連結網址 | 引用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