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 school | 四月 19, 2018,16:17
1.申請對象:符合下列條件(1)一般科目、綜合表現、藝能科目60分以上(2)家境清寒
2.繳交文件:申請書(請至教務處領取或自行下載列印)、成績證明、清寒證明影本
3.繳交期限:4/24(二)中午前
4.備註:(1)本校送件名額共2名,依成績高低決定之;最後結果由基金會董事會議決定(2)每名獎學金2000元(3) 106-2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實施要點.pdf 106-2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公文.pdf 教育基金會申請書.doc
靜態連結網址 | 引用 (0)